烘箱及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LH/ZJZD-011:2024

定时巡视,及时断电,
远离易燃。

规范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的放置、操作、监管与检修,防范高温引发的火灾、爆炸、触电与烫伤事故,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

7
安全管理要求
10–15min
巡视观察周期
12
一般使用期限
6
关键禁止项
PROHIBITIONS

加热设备 · 六禁

围绕防火、防爆、防触电,加热设备在自制、监管、加热物、容器、供电与设备状态六方面设有明确红线。

01禁自制烘箱禁用纸质、木质材料自制红外灯烘箱
02禁无人监管严禁无人监管运行
03禁加热易燃普通烘箱禁加热易燃易爆易挥发物
04禁易燃容器禁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烘烤
05禁接线板不可使用接线板供电
06禁带病运行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设备
CHAPTER · PLACEMENT

放置与环境

设备置于通风干燥处、远离易燃物,留足散热空间,周围不堆杂物,并张贴高温警示标识。

01

烘箱及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得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放置位置高度合适、方便操作。设备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化学品和纸板、泡沫、塑料等易燃物品,不能放置冰箱、气体钢瓶等设备,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在设备旁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

CHAPTER · OPERATION

操作规程与运行监管

制定并张贴操作规程、培训上岗;运行须加强观察或实时监控,严禁无人监管,夜间开机须报备。

02

使用加热设备的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旁醒目位置,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正确使用。禁止使用纸质、木质等材料自制红外灯烘箱

03

使用加热设备时须加强观察,一般至少每隔 10~15 分钟观察 1 次,或有实时监控设施,严禁无人监管运行。如因特殊情况夜间开机,必须向质检科负责人报备,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

CONTROL

关键控制要求

项目要求
巡视观察10~15 分钟 一次,或实时监控;严禁无人监管
夜间开机须向质检科负责人报备,做好安全防范与应急
供电方式不可使用接线板供电
取 / 装试样切断电源(防触电),戴专用手套(防烫伤)
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冷却至安全温度方可离开
使用期限一般 12 年;超期须年检,报分管 / 主管领导
CHAPTER · SAFETY

用火用电安全

普通烘箱严禁加热易燃易爆挥发物;保持清洁、泄压散热部位不放物;规范供电,取样防触电、戴手套防烫伤。

04

严禁将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品置于普通烘箱中加热,以免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如特殊情况确需加热上述物品,必须经质检科负责人同意,并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加热设备内烘烤。

05

经常保持设备内及周围环境清洁泄压盖或散热板等附近不能放置任何物品,注意其容易发生危险的范围内人员和其他事物的安全。

06

加热设备不可使用接线板供电。从设备内取出试样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装取试样时要戴专用手套,以防烫伤。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触摸开启的加热设备及周围的试样。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才能离开。

CHAPTER · MAINTENANCE

使用期限与检修

一般使用期限 12 年,超期须年检并报领导;严禁带病运行,检修前断电且由专业人员进行。

07

烘箱、电阻炉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 12 年,如超期使用必须对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年检,确保设备工作状态良好,并将年检报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在对设备进行检修、修理之前须关闭电源。检修与修理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